紅網株洲11月25日訊(通訊員 劉常青 易莎娜)煙草製品已成為很多人生活中的必需品,市場需求量大,利潤可觀,致使很多不法分子鋌而走險。11月24日,湖南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被告人柯某、張某、章辰依法提起公訴。這是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、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實施以來,該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非法經營煙草案。
  今年35歲的章某系株洲市人,原本是一名家庭主婦,丈夫李某在某寶網開了一家“煙某某語”店鋪,銷售茶葉、煙斗等,生意平平。後李某去世,章某接手經營店鋪生意。一個偶然的機會,章某通過QQ認識了張某(男,39歲),張某在天津經營一家精品煙具店,主營煙斗、土煙絲及國外品牌煙絲,時常在QQ群里發佈煙草到貨的消息和價格。通過聊天,章某發現此條渠道賺錢利潤非常大,市場需求也多,便定期向張某訂貨。因網上不能銷售煙絲,章某靈機一動,在互聯網註冊相關網頁,將國外品牌煙絲的資料上傳至網頁給買家提供信息,買家看好煙絲後則在“煙某某語”店鋪拍下同等價位的煙斗配件,不同的煙斗配件代表不同煙絲,以此完成交易。章某先後從張某處購進74445元煙絲製品在網上銷售給買家。柯某(男,50歲)是張某的上家,在廣州越秀區經營一商行,2011年6月至2013年10月,非法銷售“馬壩”、“大衛杜夫”等品牌的煙草製品給張某,得款16萬餘元。三人銷售煙草製品均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,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。
  2013年10月28日,公安機關將章某抓獲歸案,從其房間搜出各類煙絲、雪茄等煙草製品。經鑒定,扣押的煙草製品價值189398元。而後張某、柯某也相繼被抓獲歸案。到案後,三人對非法經營煙草製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檢察官提醒:網絡購物需提高防範意識,對於網絡銷售煙草更要提高警覺。網絡經銷商更要自覺知法守法,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不要被一時利益誘惑,觸碰法律底線。
  (原標題:開網店賣煙斗配件 實為非法經營煙草製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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